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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宣传不能再随口荡荡了

2011/11/8 15:01:45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没有出口业务说成年出口额有两三百万,没有通过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却宣称通过了ISO9002-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今年以来,十几家涉嫌网上虚假宣传的德清企业被德清县工商局处罚了。     德清某

    没有出口业务说成年出口额有两三百万,没有通过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却宣称通过了ISO9002-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今年以来,十几家涉嫌网上虚假宣传的德清企业被德清县工商局处罚了。

    德清某丝绸公司宣称2008年出口额有200万-300万元,主要市场为北美、东欧、大洋洲等。但事实上,这家丝绸公司的产品均在国内销售,没有进出口业务。其宣称的公司成立时间和员工人数也与事实不符。这家丝绸公司这一虚假宣传之事被德清县工商局查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所指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德清某电光源材料厂受罚也是因为在网上虚假宣传,该公司从2010年12月中旬开始共花费1000元在一个网站上发布信息,在网站企业的简介中有“通过ISO9002-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年生产能力500万只芯柱”等字样。但其实该材料厂没有通过ISO9002-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年生产能力也只有200万只,2010年该厂亏损1749元。

    德清县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通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贸易,现在被很多企业看作扩展销售渠道的良方,不过为了招揽生意,不少企业喜欢给自家企业戴高帽,在宣传用语中使用诸如“最好”、“最佳”、“最具发展潜力”、“同行业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绝对化用语,有的甚至发布一些夸大的虚假信息,这严重扰乱了网络经营秩序,是违法违规行为。

    不光企业假宣传要被罚,如果个人开网店,为了让顾客相信,伪造厂名厂址卖假货,要被罚,还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桐乡的屈某就吃到了这个苦。屈某从2009年开始在他经营的淘宝网店上销售蚕丝被,每条价格在90元至300多元不等。今年3月22日,桐乡市质监局依法对屈某经营的桐乡市洲泉中盛床上用品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生产的118条蚕丝被和16个枕头的水洗唛上均标注填充物为100%桑蚕丝,但经浙江省羊毛衫质量检验中心检测,上述蚕丝被和枕头的实测填充物(桑蚕丝)含量只有12%,不符合样品明示成分含量标识要求,涉嫌以假充真。该厂还伪造了厂名“浙江桐乡囍囍家纺有限公司”,厂址“浙江桐乡洲泉镇西”。据了解,质监局现场查获的涉嫌以假充真蚕丝被和枕头涉案货值为19520元,此前屈某在淘宝网店销售的蚕丝被数量达3000条以上,货值达45万元。因涉嫌构成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文章关键字:网店宣传,虚假宣传,网络经营秩序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44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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