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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总部经济凸显 占比区域经济总量超40%

2016/10/9 10:41:08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总部企业加快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75家,约占全市13%。截止8月底,保税区域各类总部型企业达到310家,总部经济在区域经济总量中比重超过4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处处长肖凡28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总部企业加快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达到75家,约占全市13%。截止8月底,保税区域各类总部型企业达到310家,总部经济在区域经济总量中比重超过40%。

    2014年以来,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背景下,随着金融改革的加速推进,经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组织多部门调研了解,一种新型的总部经济需求在自贸试验区内呈现出来。即已在境内或境外设立的,以投融资、资产管理等为主营业务的跨国公司,也希望能够在试验区内设立资金和资产管理总部,统筹对区域内的企业履行投资管理和服务职能。

  为了给保税区域内的总部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协同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走访调研商业银行、投资性企业等相关方,成立专项课题组,制定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投资型跨国公司资金管理总部的操作流程》作为该项业务试点的指导性文件,规范了试点企业的资质要求。

  资金管理总部是指母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额)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投资或者授权形式对在一个国家以上区域内的企业履行投资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唯一总机构,且授权管理的境内外企业(以下称“成员企业”)不少于3家。

  该项试点业务,不仅能让企业集中调剂成员企业的跨境投融资额,跨境双向投融资额度实行净额计算,从而使企业境外融资和对外放款的额度使用均更加灵活;也集中管理成员企业的直接投资和外债项下资金,主办企业可将归集后的外汇资金进行意愿结汇,以实现对整个集团外汇资金的有效汇率管理,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财务损失;不仅允许主办企业将全部外汇资本金均用于开展境内外双向实业投资业务,且突破原有外债登记管理规定,允许企业的外债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目前,已有6家投资型跨国公司参与该项试点业务,包括:华融国际、建银国际、东方国际、平安海外控股、信达国际、高瓴资本。其中华融国际、建银国际、平安海外控股、信达国际、高瓴资本设立的资金管理总部均已开展跨境投资业务。(原标题: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总部经济凸显 占比区域经济总量超40% 缪璐)

文章关键字:上海总部经济,上海自贸区保税区总部经济
来源:中新网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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