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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城不能卖药 省药监局要其尽快整改

2011/7/14 15:02:02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淘宝商城医药馆上线后不到一个月,关于其是否有售药资质的争议就一直存在。前两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淘宝商城进行查处,要求其尽快整改。据了解,淘宝商城只有发布药品信息资格,而没有药品交易资格。目前

    淘宝商城医药馆上线后不到一个月,关于其是否有售药资质的争议就一直存在。前两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淘宝商城进行查处,要求其尽快整改。据了解,淘宝商城只有发布药品信息资格,而没有药品交易资格。目前浙江省内具备向消费者直接网上售药的企业只有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家。

    淘宝商城医药馆停止销售

    6月20日刚刚上线的淘宝商城医药馆生意挺火的,可是开张还不足月就接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整改通知书。
    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表示:淘宝网没有取得网上售药资格。随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淘宝商城进行了调查。
    本周一,记者网上体验发现,淘宝商城主页上已经无法找到销售药品子项目的链接,但还能通过(yao.taobao.com)进入设立在淘宝商城网之下“药品保健频道”,所有药品仍正常销售。进入到具体购买支付页面时,就再也无法继续。记者看到,支付系统里,新增了一个小注明:鉴于淘宝商城独立运营,系统调整,现对此商品链接商家官网的外部跳转体系升级,需购买的用户请直接登录商家官网购买。落款为淘宝商城。
    此前,淘宝商城的操作方式是发布药品信息,并为5家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提供链接服务。淘宝商城表示:“实际上淘宝商城只是建立了一个发布信息的平台,消费者点击药品后,进入的的确是淘宝商城的信息页面。但是,网站并没有参与药品的交易,交易与发货的具体工作都由已经取得‘两证’的5家合作药房来做。”目前,淘宝对于此事没有进一步表态。

    省药监要求淘宝公司整改

    省药监局表示,淘宝公司在今年3月21日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具有在互联网网站上发布药品信息的资质;它为合法网上药店提供链接的信息服务做法是在当今互联网发展趋势下,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新模式的一种有益探索;但是由于淘宝公司对现行有关互联网信息(交易)服务网站法规、规定和技术性要求理解的偏差,淘宝商城网站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链接到网上合作药店的二级网站未经审批、没有按规定在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标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等。
    鉴于淘宝公司并未参与药品实物交易行为和直接进行药品网上交易,近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了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淘宝公司进行行政告诫的措施。目前,淘宝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断开了与5个未经审批的网上药店二级网站的超链接工作。

    我省只有一家药店能网上卖药

    据了解,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B2C类,即俗称的网上售药)的企业,应当具备“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申请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等条件,并需取得由省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并要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号码。
    目前,我省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具备向消费者网上售药的只有杭州九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这一家企业。

    网上购药看准“资格证书”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在网上购药时要注意认准“正规军”,验证“合法性”。当登录某一网站,首先在首页醒目位置查看是否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及编号。如果你登录的网站没有“证书”及编号,则说明这不是一家正规经审批的“网上药店”,不能与其交易。其次,判断证书的真伪,大家可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同时,要理智看待药品广告。不法商家在网上销售药品的形式非常多样,利用黑网站为平台,通过擅自发布虚假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如保证痊愈、无后遗症等吸引消费者,引诱其下单订购,再通过邮寄卖给患者的方式最为普遍;对待药品广告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智,不要单纯听信药品广告,避免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盲目服药,一旦吃错药或药不对症、剂量不足或过量、服用方法不对,都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健康。

文章关键字:淘宝商城,药品交易资格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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