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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隍庙商业步行街昨日意外停业

2014/4/11 10:46:17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宁波城隍庙是宁波的购物中心之一,而其中的城隍庙商业步行街,更是宁波年轻人购物的必去之地。 可是昨天上午9点53分,有网友发微博说,城隍庙商城意外停业了。 这个网名为“城隍庙八公八婆”的网友发布微博称

  宁波城隍庙是宁波的购物中心之一,而其中的城隍庙商业步行街,更是宁波年轻人购物的必去之地。

  可是昨天上午9点53分,有网友发微博说,城隍庙商城意外停业了。

  这个网名为“城隍庙八公八婆”的网友发布微博称:

  “宁波城隍庙商城业主不满物业费收费太高,部分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给经营户停电,现商城没有正常营业。”

  商城是每天上午9点开始营业的。但从该网友发的图上看,步行街的铁栅栏大门是关上的,铁栅栏内外都有不少人站着。据说这场由商户发动的停业,一直持续到了昨天早上10点30分。

  商户:
  去年物业费翻倍涨
  不肯交就被拉了电

  昨天中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城隍庙商业步行街时,一切似乎已经恢复了平静。然而随便找一家店铺询问,都说事情跟二楼的商户有关。

  于是,记者到了二楼。

  2009号是一家女装店铺,老板不愿意透露姓名,他说这件事情,说起来有点复杂:

  “事情的起因是前天上午9点开始,2001号到2010号这10间店面停电了,一直停到昨天上午,生意都没办法做。”

  10个老板都跑去物业问怎么回事,物业说是电路故障。但是这几个老板都觉得没这么简单,因为其他店铺是有电的。

  联想到4月3日这天,几个老板都收到过一份物业费催缴通知,写明要在在4月8日内交清2013年的物业费,否则后果自负。他们没去交。再加上停电后,2007号的老板去交了物业费,不到一个小时,这间店就通了电。几个老板就觉得,是物业故意拉电。

  为什么他们不肯交物业费?

  “我们不是不交,是物业费的涨幅实在太大,翻倍涨吃不消。”2009号的老板说,2012年他的店面物业费是900多元,2013年就变成了1600多元,“我们想知道涨的原因,同时也想知道物业这么涨是不是符合规定。”

  同样,2007号店铺2012年的物业费是1050元,2013年就变成2060元。

  同样没交物业费的商铺老板,大约占了商业步行街的4成,有200多户。这些老板担心下一个被拉电的就是自己,于是昨天上午,他们聚集在步行街的一楼大厅,要求恢复通电,和反对物业费翻倍涨价。

  昨天上午10点30分,被停电的店面都通上了电,不过经营户们被告知:“只是临时供电,也可能会随时故障。”

  物业:
   拉电是因为线路故障
  涨物业费是业主方要求的

  城隍庙商业步行街的物业公司是恒诚物业公司,昨天下午1点,该物业公司的方总接受了记者采访。

  方总说,每年4月,他们都要对整个步行街的消防设施、电线等进行常规安全隐患排查,结果这两天查到了电线老化、线路故障问题,涉及的供电商户就是2楼那10户,所以才临时断电的,跟交不交物业费没有关系。

  方总也承认,他们没有先出通知,是在与经营户沟通的过程中没有做完善。

  为什么停电刚好发生在物业费催缴截至时间的第二天?方总表示,“真的是巧合。”

  为什么2007号店面交了钱就能通电?

  “可能是下面的员工帮他搭了一路临时线通电的,这两天10户人家用的都是临时电,所以说随时会故障。”

  对于与停电事件有关的物业费,同时接受采访的恒诚物业公司胡姓董事长是这么解释的:“2013年的物业费其实不是涨,是恢复。”

  胡董事长表示,2007年,步行街当时的物业公司和房产开发公司曾在物价局备案过,物业费当时定的就是每月每平方米4.7元。“不过当时没有马上实施,采取的差不多是减半收费,也就是每月每平方米2.5元。”

  “2012年下半年,经过全体业主委员会成员签字同意,物业费恢复到每平方米4.7元。涨物业费其实是业主的意见。”胡董事长强调说,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共有1100户左右的经营户,分属800多个业主,目前6成经营户都交了物业费了。

  业委会:
  物业费太少不够付物业公司
  业主们还得想办法贴钱

  业主为什么自己同意涨物业费?

  记者找到了13位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一的宋先生,他说,其实真正交物业费的,不是业主,而是店面的经营户——现在大部分业主都是把店面租给别人经营的,只有少部分人是自己经营。

  这里要说到步行商业街的一个运作模式。每年,业主们除了店面的租金,还能收到两笔收入——物业费和公共空间出租后的房租。而这两笔收入,不是分给业主个人,而是拿来做两个用途:付物业公司酬金,修缮和更新步行街公共设施。一般默认是物业费拿来当酬金,公共空间租金拿来当修缮资金。

  结果从2007年到现在,因为物业费减半,收上来的钱还不够付给物业公司,这个缺口怎么补?2007年到2009年是由开发商补贴的;2010年到2012年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就从公共空间的租金里抽一部分来补。

  公共空间的租金,是用来修缮更新公共设施的,现在变成要长期去补贴物业费缺口,这让业委员成员们觉得不妥;再加上同一地段的新街等商业场所,物业费早已达到了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所以2012年,13位业委会成员一致通过,决定恢复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4.7元。

  他们同时规定代收物业费的恒诚物业,每年对于物业费的收缴率要达到规定数字,才能拿到酬金。

  目前,城隍庙商业步行街所在的江厦街道已经介入此事。

文章关键字:宁波城隍庙,城隍庙商业步行街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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