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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浙江户口实施新政 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可设立集体户

2020/4/29 10:04:54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新政即将在5月1日开始实施,涉及到大家关心的方方面面细节问题。 再无须证明“我妈是我妈”;父母投靠落户不限年龄;各地迁户口材料不一致的情况会得到规范,申报材料会简化;申领身份证也可以加急了……

    (原标题:五一起实施的浙江户口新政 有这些重要变化 记者:陈蕾 通讯员:陈谊)

  再无须证明“我妈是我妈”;父母投靠落户不限年龄;各地迁户口材料不一致的情况会得到规范,申报材料会简化;申领身份证也可以加急了……

  放宽条件、放开限制、简化申报、规范流程——这是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规定》)媒体通报会之后,钱报记者最大的感受。

  即将在5月1日开始实施的《户口规定》有148条,涉及到大家关心的方方面面细节问题。

  就这个规定施行后,户口政策上的新变化以及大家关心的问题,省公安厅也做了权威解读。

    与你息息相关的变化看这里

  【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

  过去: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有年龄要求,男性需要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限制了实际在城镇居住生活、未达到年龄要求父母的办理。

  今后:为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本次新政推出放开老年父母投靠城镇地区子女落户年龄限制的服务措施,满足群众实际需要。除杭州市城区外,在本省城镇地区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投靠迁入登记。

  【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

  过去:城镇城区的投靠落户仅限于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和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对成年子女与父母、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其他情形的户口迁移,没有明确的办理政策,或者需要满足无住房等条件才能办理,群众意见大、呼声高。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适用于本县(市)或设区市区范围内,迁入地为城镇地区,迁入地房屋主要为商品房。

  【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过去:因没有明确的办理规定,子女要在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房屋单独立户并将户口迁入,需要符合无住房等条件,手续烦琐,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落户精神不相符。

  今后:本人户口已在本县(市)或设区市市区的,凭规定明确的相关材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措施与第二项有相同的办理条件。

  【取消、放开集体户口条件限制,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集体户的设立,主要用来解决落户地无住房又无亲属投靠人员的落户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适应人口流动特别是人才流动加快的需要,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推行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设立公共集体户,方便落户手续办理。

  适应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内单位小、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支持其设立集体户,满足创新创业者需要,解除后顾之忧。

  落实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解决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落户问题。今后,有需要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集体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设立集体户,挂靠户口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

  【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

  过去:记载迁移事实、证明迁移人身份需要使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先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领取户口准迁证,再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最后又回到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

  现在:实行“网上迁移”后,办理省内户口迁移,迁移人只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即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登记,但仍需签发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停止使用迁移证件,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纸质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后,通过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迁移事实,流转迁移人的身份信息,简化办事流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外户口迁入本省和本省户口迁往省外,仍需使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仍按原规定办理。

  【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

  过去: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采用列举式,比较笼统,办理时容易出现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不予受理等问题。

  现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方便群众办事,推动实现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次要材料容缺受理。

  【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

  在前期推出网上申请、同城通办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推出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措施,群众异地申报的事项,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流转,实现跨辖区受理、审核、审批、办理。

  鉴于信息系统需要逐步优化完善,目前“全市通办”仅限于市内迁移、变更更正、死亡注销等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后续,将实现更多事项、更大范围的业务“通办”,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为参加中考、高考、职业资格考试、重大比赛等急需用证群众,提供的一项申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当提供急需用证的凭证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以享受在最短时间内受理、签发、制作、快递等优先服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开通“绿色通道”是一项急事争办服务,适用于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的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建议申领并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

  【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

  2020年开始,凡在我省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受理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统一实行快递服务,寄送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外地址,无需申领人承担快递费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办理申领手续时,申领人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等信息。一经受理确认,一般不予变更收件人信息。

  【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020年开始,在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证的申领人,可以在受理点异地申请并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项便民服务措施适用于本省户口的申领人,外省户口人员根据公安部现有规定,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

    这些具体问题 看户籍专家权威解答

  浙江户口新政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昨天上午,各大媒体同步发出新闻之后,钱江晚报小时新闻app上立即迎来许多读者提问。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的警察“户政专家天团”,前来坐镇,及时回答各类问题。警察叔叔表示,欢迎广大读者提问,问题越多越好,问得越详细越好。天团会在钱江晚报小时新闻app上的“记者帮帮团”坐镇后台,一直帮大家答疑释难。

  这个“天团”是: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孙芝芳、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三级高级警长方建忠、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一级警长王月定、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四级警长黄文静。

  ●申报户口出生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户口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婴儿出生后,应当由其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随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声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因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已经提交过,《户口规定》取消了原来出生登记需要提交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的要求。

  ●最近,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规定: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对此,《户口规定》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目前,除杭州市区略有限制外,全省基本建成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迁移制度,只要具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职业,或符合亲属投靠、人才引进等条件,本人愿意,就可以落户城镇。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省累计省外迁入105.3万人、迁往省外30.8万人、省外净迁入74.5万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6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42.2%提高到50.5%。

  贯彻执行改革决策部署精神,《户口规定》第四十五条分三类规定了居住地落户政策:杭州市城区实行积分落户;宁波和温州市城区实行凭合法稳定就业凭证、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凭证申报落户;其他城镇地区实行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申报落户。

  ●买的新房还在建造,想把住房卖了,租房过渡下。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根据《户口规定》第五十六条等规定,房产转让的,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县(市)或设区市市区城镇地区范围内的家庭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无房证明,将户口挂靠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应当按《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及时将户口迁入该房屋。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书时,对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迁移,买卖双方应当有明确的约定。

   不要过分解读酒店式公寓落户政策

  昨天发布的《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提及,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几个小时之内,一些自媒体已经发出了各种畅想:买酒店式公寓就能落户?落户了就能变成学区房?

  可惜,这些只是联想,目前尚无事实可以支撑。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的户政专家再三提醒:户口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一户一问,互相之间有着很多细节上的差异,并没有可比性,不宜过度解读或者自行理解,最靠谱的还是直接咨询户籍警,“制定和修改户口政策、规定都需要经过再三斟酌,考虑到广大群众利益的兼顾公平,千万不要过度解读。”

  那么,如果孩子落户在杭州的酒店式公寓、人才公寓,可以就近入学吗?

  方警官回答:户口在集体户的小孩,报名学校的时候,其实与家庭户孩子是有区别的,但这个区别也不是公安进行区分的,取决于学校的录取政策。不同的学校情况不同,可以理解的是,在一般学校,这两者区别不大。但在竞争激烈、资源紧缺的学校这里,校方肯定要按户口、房屋等不同情况进行分档。

  ●读者巧克力MM:父母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必须要双方同意吗?还是只需一方申请?

  孙警官:无论是否离婚,父母双方都是监护人,所以需要双方同意,才能改孩子的姓名。

  ●读者何女士:我是杭州户口,在北京结婚居住,女儿是北京户口。现在,我在杭州居住,想把女儿接到杭州上学,应该怎么办?

  杭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管理支队户政警官俞警官:北京户口的女儿如果未成年,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家庭户的妈妈,户口迁来杭州的话,作为户籍生入学。如果父母户口在外地,则看看能否申领居住证作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入学政策要咨询教育部门为准。

  ●读者任女士:我今年58岁。9岁时,跟随父母支援小三线建设,去了浙江江山,在外地成家,没有孩子。现在,父母都已去世,姐姐一直在杭州,她本人已经退休;我的丈夫是杭州桐庐人。我们刚把两人的户口从江山迁回桐庐,在桐庐也买了房子。现在,我们想回杭州市区居住买房,是不是必须先落户杭州?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父母在杭州有房子,如果是我继承父母房产,可落户杭州吗?

  方警官:目前,在杭州买房是有户口要求的,且杭州城区已经没有购房落户的政策。至于继承房产落户,目前也不行。

  ●读者赵女士:夫妻离异。女方在杭州有房子,男方没有房且目前户口还在岳父家,小孩户口在外公家。现在,假如男方在滨江区买公寓房,落户在集体户口,小孩户口可以随父吗?小孩可以在集体户口所在地滨江就近入学吗?

  俞警官:集体户是为在市区无其他落户地址的人准备的,家庭户是不能迁集体户的。至于在集体户孩子的入学问题,还是要看教育部门的入学政策。

文章关键字:杭州艺创小镇,艺创小镇招商引资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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