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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该如何化解成长的烦恼?

2013/10/25 15:12:17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当记者问,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可否愿意重来?广利恒负责人(应本人要求,隐去姓名)摇了摇头。    由他作为主发起人、大股东的金华市金东区广利恒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利恒”),在今年3月27日,被

    当记者问,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可否愿意重来?广利恒负责人(应本人要求,隐去姓名)摇了摇头。
    由他作为主发起人、大股东的金华市金东区广利恒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利恒”),在今年3月27日,被省高院作出解散的终审判决。
    由此,广利恒也成了省内首个被省高院判定解散的小贷公司。目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的尾声。

    核心提示

    作为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当地实体经济,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我省有个别小贷公司被法院判令解散,但对于全国7000多家小贷公司而言,它的命运自然无法阻挡整个行业向前的步伐,不过它却能给那些已经或准备进入这个行业的有心人一个有力的警醒: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唯有逐步做精、做专、做强才是王道。

    赶在新年之前成立的公司

    在媒体公开报道中,指出广利恒公司成立得很匆忙,以至于成立时,有些股东甚至还互相不认识。
    “确实是这样。”在这位负责人的办公室里,他向记者坦承,仓促成立的原因是为了3年后,小贷公司能转为村镇银行。“因为当时有这个风声,所以广利恒就匆匆忙忙在2009年12月31日登记成立了。”
    据工商登记材料,广利恒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有4家,即浙江恒辉铁塔制造有限公司、金华市威龙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正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7人,注册资本8000万元。除发起人在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30%的股份外,其他股东占股2.5%-10%不等。
    广利恒经营范围则包括,在金东区范围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金融、证券、期货咨询除外)。

    “蜜月期”维持不久的股东

    尽管成立得匆忙,广利恒公司刚开始的业绩可谓不错。
    “成立后第一年就交税1400多万元。”广利恒向省高院提起的上诉也称,广利恒公司是一家由当地政府介入参与的试点企业,其成立的目的是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2011年9月之前也确实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成为当地创利税前15强。
    可惜,“蜜月期”并没有维持多久。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也就是“半年多时间”,广利恒内部就开始出现问题。判决书上显示,2011年8月,广利恒进行了分红,矛盾另一方正鹏公司、新华公司、自然人楼晓红认为其被排斥在外。对此,他们对其予以担保的贷款均拒付利息,4400万元贷款到期也未予以偿还。而上述贷款占广利恒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回收,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2011年9月后,广利恒停止正常放贷业务。
    为化解广利恒股东矛盾,自2011年下半年起,当地政府部门曾多次组织股东进行协商,但均未果。广利恒自身也想打破僵局。2011年11月3日、12月22日、2012年4月20日,其三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公司股权转让或决定公司解散、清算、逾期贷款催收等。
    但直到2012年5月24日,股东大会才成功召开。“议题就是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某股东称。不过这次仍未能形成决议,反而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后,正鹏公司、新华公司、楼晓红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散广利恒并得到支持。
    宣判后,广利恒公司不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直至今年3月27日,省高院认定广利恒存在“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和“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等导致公司解散的法定条件,作出解散的终审判决。

    “各自为政”的经营模式

    在庭审中,曾有股东称,造成今天这个局面,矛盾双方都有责任,“从审计报告来看,广利恒公司存在较多问题,股东都非常痛心”。金东区工商分局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广利恒的问题不是发生在业务流程上,而是存在于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中。”
    例如,省高院判决书显示,被上诉人“正鹏三人”与原审第三人各占广利恒公司50%的出资,在广利恒章程所规定的表决机制的前提下,只要双方股东的意见存有分歧、互不配合,就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影响了公司的运营。“当时我们也聘请了专业的经营团队管理小贷公司,设有总经理,但之后由于总经理感觉管理困难,主动辞职了。”
    对此,杭州市下城区金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晓明评价称:“管理体制不完善,解散在意料之中。”
    除了管理上的问题,省高院还认为,广利恒公司采取“包收包贷”的经营模式,让公司的业务经营实际上处于权利“割据”状态,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据了解,所谓“包收包贷”,即各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分配贷款额度,各自对名下的贷款额度进行负责,对相关贷款实施追加担保。这种模式,让小贷公司经营陷入“各自为政”的状态。

    “广利恒事件”始末

    ● 2009年12月31日,金华市金东区广利恒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法人股东有4家,自然人股东7人,注册资本8000万元。
    ● 2011年9月后,广利恒停止正常放贷业务。
    ● 自2011年下半年起,当地政府部门曾多次组织股东进行协商,但均未果。
    ● 2011年11月3日、12月22日、2012年4月20日,广利恒三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公司股权转让或决定公司解散、清算、逾期贷款催收等。
    ● 2012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成功,但仍未能形成决议。
    ● 2012年7月,矛盾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散广利恒。
    ● 广利恒公司不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今年3月27日,省高院作出解散的终审判决。
    ● 目前,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的尾声。

    |小贷公司生存报告|
    实际回报率不够丰富
    后续资金又面临缺乏
    小贷公司要走的路还很长

    “金华广利恒小贷公司的解散,给整个行业提了一个醒。”近日,多位受访人士表示,虽然该事件只是个特例,但也折射出整个行业发展中的一个缩影。如何进行规范管理,如何防范风险,都值得蓬勃生长的小贷行业进行反思。
    据市金融办介绍,自2008年杭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小贷公司共47家,注册资本总额为120.7亿元,贷款余额为161.61亿元。今年1-9月份,全市累计发放贷款123.85万笔、464.89亿元,成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新的“输血”通道。
    按照央行现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则是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0.9倍。但是,多数小贷公司出于竞争的考虑,贷款利率可能只有不到20%,再除去各种税费,实际回报率并不丰富。而且,与银行不同的是,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后续资金缺乏令不少小贷公司“头疼不已”。
    为扩大融资,根据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扩大了小贷公司融资的比例和渠道。对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且合规经营、风险控制严格、利率水平合理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融资比例可放宽到资本净额的100%。资金除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外,还可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及向本市范围内其他小额贷款公司调剂拆借资金。
    “我们公司自身主要通过流动性管理,来避免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季晓明说,金昇小贷公司会储备一定的固定资金来确保资金量充足。风控方面,主要是放短不放长,小额分转(小额分散快速周转)。“总之就是贷款要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岗位之间都有衔接。”
    据悉,目前已有银行正在筹划与我市小贷公司建立融资合作,市金融办也已与该银行达成支持小贷公司融资30亿元的框架协议,为小贷公司扩大融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了条件。

文章关键字:小贷公司,小额贷款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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