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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究竟该谁担责?

2011/10/21 14:28:22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昨天,吴平(化名)拿到法院最后的判决书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久前,他的银行卡被盗刷21万余元。尽管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但是盗刷的钱早被用得一干二净。   为了追回这笔钱,银行成为了他状告的第一被告

  昨天,吴平(化名)拿到法院最后的判决书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久前,他的银行卡被盗刷21万余元。尽管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但是盗刷的钱早被用得一干二净。
  为了追回这笔钱,银行成为了他状告的第一被告。
  日前,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了判决,银行除了需全额赔偿被盗刷的21万余元外,还必须支付相应存款的活期存款利息。
  事实上,现在社会上类似的盗刷案件时有发生。储户受到经济损失的同时,银行总是将责任推卸到储户身上。作为持卡人,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后,应该怎样积极取证和举证来维护自身权益?什么情况下被盗刷的损失需要由持卡人自己承担?什么样的情况下损失应该由银行承担?本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案情回放

  今年1月,吴平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取款时,无意中被一伙犯罪集团窃取了卡号和密码。该犯罪集团通过安装在ATM机上的读卡器以及旁边的摄录机,窃取相应信息后,制造了一张伪卡。
  1月8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和叶某用伪卡消费,在某珠宝店购买价值213260元的千足金,随即卖给别的珠宝公司。
  十天以后,吴平查询银行卡意外发现,21万余元的存款竟然不翼而飞。吴平当即报警。
  经过3个月的调查,警方终于将这个犯罪集团成员悉数抓获,罪犯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被盗刷的钱却早已被挥霍一空。
  吴平认为,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为此,他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
  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银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全额赔偿储户损失的21万余元及承担相应的利息。

  法院审理盗刷
  刑事案件是否侦破成储户胜诉关键

  昨天,记者从上城、江干等区法院了解到,去年这些法院均有数起盗刷案的民事诉讼案件受理。
  其中,以个人起诉银行居多。部分涉及信用卡案件,也有银行起诉个人追讨欠债的。
  在已审理的案件中,个人起诉银行获胜的案例并非绝无仅有。法官表示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银行通常被要求对储户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付。
  怎么样才算证据充足呢?相关法官表示,由于盗刷案常涉及犯罪团伙制作伪卡等犯罪情节,因此其案件的刑事认定成为持卡人胜诉至关重要的证据之一。
  吴平案代理律师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表示,在民事诉讼部分,最难认定的就是储户是否真正被盗刷的事实。如果有刑事认定作为依据,那么即可追究银行的安全失职责任,继而向其追偿。
  上城法院一位法官建议,储户一旦发现被盗刷,应当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一旦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即可证明储户的被盗刷事实。
  然而,储户的银行卡一旦被盗刷,犯罪嫌疑人是否被抓,案件是否告破,持卡人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以此来举证只能完全靠运气。那么,持卡人被盗刷后,是不是只能每天祈祷犯罪分子早日被抓获呢?除此之外,还能有其他的补救和举证措施吗?

  争议一:怎样证明银行卡异地被盗刷?
 
 怀疑异地被盗刷,就近小额刷卡可成为有力证据

  记者在杭州城区法院调查发现,大多盗刷案子的受害者即使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往往长时间都没有破。如此一来,民事诉讼盗刷事实的真伪性就成了双方的争论焦点。
  盗刷案件最常出现的就是卡在身边,被“隔空”盗刷。

  说法:储户首先要能拿出被盗账户真正的银行卡。潘律师说:“尤其在审理案子中出现刷卡记录在甲地,而持卡人又有足够证据证明当时自己在乙地的情况。此种情况至少可以证明,卡内款项并非持卡人刷走,应当可以追究银行的责任。”
  对此,法院判决中认定的证据则更为严格。“人卡两地的情况,如果能够通过银行的对账单记录来体现就更加能起到佐证的作用。”上城法院法官指出,如果一张同卡号的卡,持卡人在甲地出现刷卡记录,在接近的时间段内,乙地也出现刷卡记录,那么即可认定,乙地出现的刷卡行为为伪卡操作。

  支招:不过,大多储户表示这样的情况存在偶然性。法律专家提醒,现在银行都对资金的流动提供短信提醒业务。如果储户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发现账户有异常资金流出,就可以立刻到就近的消费场所或银行进行小额交易,以此固定证据证明事实。
  法官对此表示认可:只要前后刷卡记录来自不同地方,即可认定后者的盗刷事实。

  争议二:监控录像能否成为直接证据?
 
 监控录像应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调查可帮储户取证

  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部分银行卡通常被犯罪嫌疑人以ATM机取款的方式取走现金,而ATM机均有监控录像,那么,持卡人通常向银行申请调看监视记录,如果监控画面上的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本人,是否可以证明银行卡被盗刷呢?

  说法:潘律师认为,要证明盗刷关键就是证明取款人并非持卡人本人。银行的监控就是最好的证据。
  但有法官表示,监控摄录非本人取款只是一个间接证据。因为并不能直接证明取款人是非法盗取银行卡取款,也存在当事人委托他人取款的情形。如果仅以此举证,原告有可能被视作举证不完备。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法律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他认为如果银行怀疑取款人与持卡人勾通诬告,应当举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江干法院朱学军法官认可说,如果银行不能拿出双方的委托证明或勾通罪行证明,则应当视为盗刷。

  支招:法律人士建议,持卡人如果从银行监控调取到真正的取款人影像,可以提供给公安部门。如果通过公安部门调查,发现取款人曾有相同的犯罪记录,就能更有力证明盗刷犯罪的事实。

文章关键字: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法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44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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