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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网上买药吗?可得谨慎了!

2010/1/20 8:31:58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昨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09年度浙江省药品器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其中,湖州市长兴县破获的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涉及20多个省,这也是浙江省破获的首个通过互联网销售假药的案件。

    为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分局局长王水荣表示,没有经过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卖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浙江省也将出台相关新政,如发现互联网上有违规卖药,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也提醒消费者在网上买药应谨慎,不要贪一时之便宜而酿成悲剧。

    案件回放:吃了五粒“降血糖药” 险些送命

    2008年12月底,湖州长兴县62岁的吴奶奶经人推荐购买了一瓶“消渴降糖胶囊”,服用了5粒后出现低血糖昏迷,休克,被送往医院。吴奶奶在重症监护室住了半个多月,要不是抢救及时,险些送了性命。而经医院检查,吴奶奶根本没有高血糖,被忽悠了。

    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患者家属举报后调查发现,“消渴降糖胶囊”确有存在,但吴奶奶服用的药品是假药,该药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的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化学药物成分。销售该假药的兰某交代,药的成本只需5元—7元/瓶,而卖给患者的价格却是125元/瓶。

    根据兰某的交代,联合专案组展开了调查,目前,此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捣毁假药窝点4个、假药仓库2处,涉案金额约2000余万元。此案的最大特点就是通过互联网联系客户,将生产的假药销往全国各地。
 
    浙江目前没有网上向个人售药资格的网站

    目前,网络上也有不少药品在出售,有些假药外包装和真品一模一样,引得不少消费者上当。对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稽查分局副局长陈月华说,只有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才可以在网上销售药品,并且该网站必须有实体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且网上不允许销售处方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截至2009年7月3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只有12家,其中并没有浙江的网站。(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app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市场监督”项目中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查询。

    “浙江省的九州大药房目前正在审批网上售药资格。”陈月华表示。

    购买药品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凭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有提到,任何医疗单位开办的网站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活动。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

    同时,在互联网上,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而且网站还应具备网上查询、网上咨询(执业药师网上实时咨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交易功能。

    陈月华告诫广大网友,不要随便去网上购买药品。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向卖方索要相关凭证,甚至要保留与卖方的聊天记录。如发现没有资质的网站销售药品,可及时拨打96311举报。

文章关键字:食品药品监督局,防骗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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