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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诈骗案例多 警方总结6种“房骗”行为

2011/10/20 17:20:07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房产生意越来越难做,于是,许多人想着把投在房地产上的钱拿出来做些其他生意。但近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有些人也开始打起了房子的主意,关于房产方面的诈骗也越来越多。     将他人房产抵押给典当公司

    房产生意越来越难做,于是,许多人想着把投在房地产上的钱拿出来做些其他生意。但近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有些人也开始打起了房子的主意,关于房产方面的诈骗也越来越多。

    将他人房产抵押给典当公司

    7月以来,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就不断接到市民报案,这些案件均与房子有关。
    报案人周某(化名)称,去年3月之后他们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房产抵押借款生意的李某,当时因为急需用钱。所以就准备用自己家里的房产三证做抵押,向李某的公司借钱,李某公司所给的借款利息也是相当的优惠。
    随后几天,借款人便陆续收到了借款合同约定的除去首期利息后的借款,他们也按约每月支付借款利息给李某。
    今年5月,周某得知,李某拿了借款人的房产三证以及委托书后,在典当公司办理了抵押借款,并在房产部门做了抵押权证。而李某办理的借款数额也远远大于周某从李某这里收到的借款,数额几乎是翻倍。之后,李某不见踪迹,电话也无法联系。
    据了解,李某拿到的房产三证远不止周某一家,如今这些受害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黑中介发布虚假信息 骗取服务费

    时下,房屋难买难卖,但是租房子人却不少。一些无良的中介,觉得既然不能在卖房子上轻松赚钱,不如就从租房的人身上下手。
    前几日,刚毕业的小张在网上寻找租房信息。他发现,延安路上某中介发布的一条租房信息,比较适合自己,每月房租1500元。地段也还不错,在闸弄口附近。这里其他同样的房子月租金基本上都要2000元以上。
    于是,他赶紧联系上了中介,准备去看房。可是中介公司说,要看房得先交400元的服务费。并且得联系上房东才行。小张想想也对,其他一些中介公司服务费都要收取月租金的50%,400元也不算贵。于是,他当场就把服务费交给了中介的工作人员。
    接下去几天,小张不停地联系中介公司要求看房,但那些工作人员每次都以房东不在或者联系不上为由,拒绝小张的看房要求。
    过了几天,小张觉得这个房子不太靠谱,准备要回这400元服务费。当他再次去该中介的办公地点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电话也联系不上了。

    警方支招:要谨防6种房产诈骗

    针对近期多发的房产诈骗案件,杭州警方进行了总结,认为主要有6种诈骗行为,大家碰到时一定要注意。
    一、骗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下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该房屋用长期合同方式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此外,骗子还会用一些其它方式将房屋的房产证从户主处借到手,然后再伪造房产证,将本属别人的房屋出卖或抵押,换取金钱。
    二、骗子通过网络发布多条出租信息,将一套房屋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警方称,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承租的房源租赁给多人,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
    三、一些房屋中介公司虚构房源信息,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却很难与房主见面,缴纳给中介公司的信息费也无法要回。
    四、不法人员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然后骗事主交纳定金;或干脆假冒房地产公司名义,以虚假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
    五、骗子以二手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人。
    六、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注册公司进行诈骗或者以出租房为根据地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民警提醒说,要避免上当,平时一定要有基本的防范意识。比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认真核实房东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本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定期查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买卖房屋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邀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更不要随意签订合同和交纳定金。

文章关键字:房产诈骗,房产生意,黑中介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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