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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人才公寓配租

2016/1/6 10:55:58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经认定的“5050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和新引进培育的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其所在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范围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无住房,可申请租用高新区(滨江)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16元/平方米㎡月。

填报单位: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政策简称

创新创业人才公寓配租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5050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和新引进培育的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其所在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范围内,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无住房,可申请租用高新区(滨江)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16元/平方米/月。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经认定的“5050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和新引进培育的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专家;

2、申请人所在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必须在杭州高新区(滨江)范围内;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无住房。

受理人

部门

杭州高新区(滨江)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

江南大道100号区政府大楼1537室

电话

87702159、87703201

联系人

蔡一尘、周明俊

网址

http://www.5050plan.com/→扶持政策→政策百事通

申请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创业创新人才公寓配租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材料(非市区户口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证明;

4、申请人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须为申请人本人)和完税证明;

5、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和配偶的身份证明;

6、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聘书;

7、单位公示情况函;

以上材料在提交原件审核的同时均需提供复印件(除第1、3、7项需提供原件外)。

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文章关键字:高新人才政策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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