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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小微企业(微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2016/1/6 10:31:58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2012年1月1日起新创立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可酌情减免,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

填报单位: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政策编号:地税 71

政策简称

新办小微企业(微型)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政策内容

2012年1月1日起新创立的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可酌情减免,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内容的企业。

受理人

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

地址

1、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2、文三路199号二楼地税大厅

电话

12366,88867993

联系人

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

网址

申报材料

1)《税费优惠办理登记表》2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3)符合产业政策的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申报时间

次年3月底前备案

文章关键字:高新税收政策,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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