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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楼市新政出炉 将取消公积金贷款限制

2010/8/15 17:53:55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江苏省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该省“救市”新政出炉。     该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江里程先容,新政主要围绕加强

    江苏省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该省“救市”新政出炉。

    该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江里程先容,新政主要围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住房公道消费、改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等方面,出台了十条措施。其中备受关注的是个人购买高档宅券税税率由4%调整为3%,普通商品住房由2%暂同一下调到1%新政具体实施时间将在各部分制定的细则中进一步明确。

    套型面积确定普通住房

    《意见》对契税政策作出调整,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暂同一下调到1%;高档宅券税税率也由4%调整为3%。同时,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主要以容积率和套型面积为依据,原先的高档房“价格认定标准”暂时取消。

    该《意见》进一步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暂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等限制;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均匀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享受首次贷款优惠。

    政府收购住房获首肯

    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该《意见》提出,要加快廉租住房筹集进度,“进步从住房市场投资收购廉租住房的比例”。

    同时,该意见还明确提出,对于商品住房市场供给比较充足、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以及超期过渡被拆迁户较多的城市,可“通过市场招标采购普通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拆迁家庭。此举也意味着南京市向开发商和市民收购住房用于住房保障的模式得到肯定,并在将全省推广。

    该《意见》也提出,答应建设单位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贸易银行申请开发贷款,各贸易银行对该项贷款优先予以保障,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可下浮10%。

    开发商可自主定价

    对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陷于资金链紧张、新开发楼盘面积减少的困局,该省此次也提出了相关刺激扶持措施。

    “对资金困难的在建项目,在保障资金安全条件下,可采取特殊信贷政策和措施,保障项目定期建成。”江里程表示。

    据先容,该省将放开对楼盘价格的审核,房价由开发商根据市场情形等自主定价。该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表示,公道的价格就是“既能使得企业回收本钱、适当盈利,又能使广大购房者买得起房的价格”;尽管暂停“核价”,但物价部分仍将进行监管。如有低本钱销售等行为的,仍将依法处理。

文章关键字:江苏楼市,公积金贷款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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