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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摘要

2014/1/13 14:57:43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30日起在高新区(滨江)先行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简化审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30日起在高新区(滨江)先行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简化审批,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建立“宽进严管”的企业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诚信经营,努力打造审批最快、服务最优、诚信最好的工商登记制度杭州模式。

   二、基本方法

   试点先行,双轨运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试点区域

   高新区(滨江)(包括江北区块,即天目山路以北,莫干山路以西,余杭塘河以南、丰潭路东范围内)。

   四、基本原则

   一是便捷高效。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准入程序、降低准入成本,方便当事人申请,提高登记效率。
   二是规范统一。进一步营造统一有序、公正透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三是宽进严管。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主体松绑,释放投资创业活力,同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积极稳妥。积极推进,稳步实施,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降低改革风险,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

   五、主要内容

   一是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明确规定外,由股东(发起人)自主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同时保留注册资本实缴制,根据自愿原则,实行认缴制和实缴制双轨并行。
   二是试行“先照后证”制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先取得行政许可后才能申办营业执照外,试行“先照后证”制度,由工商部门先行核发营业执照。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应依据法定职责审批并加强后续监管。
   三是试行名称核准不重名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实行名称核准不重名原则,提高名称申报成功率。
   四是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具体办法由高新区(滨江)政府制定。
   五是实行“五证一章联发”。申请人只需一次申请,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统计、公安等部门同步核发相应证章。
   六是整合审批事项,实施“局所登记一体化”。工商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统一归口到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进一步下放登记审批权限,内资企业登记既可在分局办理,也可在工商所直接申请办理。
   七是试行企业年报制度。企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其登记备案事项变化情况、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查询,改变企业每年上报年检资料工商部门审验的做法。
   八是畅通审批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简单事项实行审核合一制,当天由受理人审查批准,一般事项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查批准,复杂事项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查批准,减少审批环节。
   九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依托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共享监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等,落实“宽进严管”,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杭州市工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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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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