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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企业政策

2013/9/25 11:21:46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政策编号:hz-004 政策简称 杭州市青蓝企业及启动资金项目 政策内容     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

“政策百事通”信息表

填报单位:区科技局                           政策编号:hz-004

政策简称 杭州市青蓝企业及启动资金项目
政策内容      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推动杭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对符合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政策的青蓝计划企业,经企业申请、市科技局等部门审核,给予20-100万元的种子资金资助。
申报条件

  (一)2011年6月1日以后,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团队创办,在杭州市注册登记、纳税,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的科技型企业。
 (二)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以货币、无形资产等形式投资参股,股权比例在企业注册后1年内不低于20%,且企业使用的技术成果系自主研发,无知识产权纠纷。



部门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4楼1425室

电话

87702307

联系人

杨庆振

网址

 

申报材料

一、已注册企业

网上和书面申报所需材料

(1)《“青蓝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2)《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3)《企业商业计划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

(5)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材料一式三份。已注册企业必须先经网上申报程序;如无网上申报,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二、拟注册企业

 1.办理预认定。申请人在未完成企业注册前可预先到市科委办理青蓝企业预认定。申请办理《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事指南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2)《“青蓝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3)《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4)申请人和创业教师专家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职务)证书、公司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申请预认定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提交复印件的资料需由教师专家本人签字,并经工作人员核对原件。

 2.书面申报。已办理预认定的拟注册企业申报“青蓝企业”认定和创业启动资金项目,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报送至企业拟注册地所在区、县(市)科技局。书面申报所需材料:

(1)《“青蓝企业”申请表》(以上网址可下载)

(2)《创业教师(专家)简介》

(3)《企业商业计划书》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

(5)《杭州市“青蓝企业”预认定证明》

(6)知识产权、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承诺书  

    以上材料提供为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教师(专家)本人签字,材料一式三份。拟注册企业未进行“青蓝企业”预认定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申报时间

根据杭州市科委通知

文章关键字:高新区创业政策,青蓝计划
来源: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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