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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据传锁定杭州 出台时间未定

2013/9/17 15:11:01 五星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先于“时间表”的出台,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已经在包括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之间,已经形成初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先于“时间表”的出台,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已经在包括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之间,已经形成初步共识。

  在正式下发前最后一刻被国务院“叫停”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成为上述三部门之间形成共识的基础。作为模式之一,杭州方案中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等内容,有望在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过程中,在其他城市推广。

  就在房产税试点扩围再次受到关注的前几天,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并未提及房地产调控,而是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业内都对此解读为将释放利好。

  房产税扩围共识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工作,我们一直在按照既定程序做,审定了一些地方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但是什么时候正式扩围、扩围几个城市,还要看国务院的统一安排,我们更多的是负责技术方案。”7月30日,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表示。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总计有4-5个城市上报了技术方案,既包括特大型城市,也包括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

  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并会签了杭州市政府上报的试点征收扩围方案,而与杭州市同期上报的地方政府扩围征收方案,则基本停留在技术方案的阶段,仍须进行方案的调整和修改。

  记者了解到,作为已经进入会签程序的杭州方案,住建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将作为其他城市将要进行的试点扩围征收工作,将基本以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结合本地方具体情况和中央政府试点需要,进行微调。

  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一批城市可能集中推出

  “简单点说,在试点之后你不买房,原有的房产就不征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需要征收房产税,在划定免征面积时,就要计算你以前拥有房产的面积,然后再确定应缴的房产税税额。”一位参与政策讨论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解释。

  然而,尽管杭州方案在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三个主管部门层面取得了共识,但最终国务院面对三部门会签的杭州方案时,仍然要求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押后下发,而按照住建部等部门的计划,4月26日,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就会向社会公布并即日开始执行。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在驳回三部门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方案的过程中,对于杭州方案中涉及的征收方式、对象和范围,均没有提出太大的异议。国务院只是提出要求,在继续完善杭州方案的同时,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方式,要采用“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而不宜采用单个会签、单个批准的方式。

  2010年,国务院集中批准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的方案。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也是集中会签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试点征收方案。因此,如果不出意外,本次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城市扩围,也将采取“集中批准一批”的方式进行。

  7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文中第四项规定明确提出:“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据了解,除已经完成会签的杭州之外,包括特大型城市在内的多个城市上报了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基础性技术方案,目前,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正在会同各地方政府对上报的技术性方案进行修正和调整。

  出台“时间表”未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确实在技术层面上来说已经不存在问题,主要还是看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应该是考虑到房产税一旦实行,会对当地楼市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所顾忌。

  “如果地方政府已经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那估计拖的时间应该不会太长。”王朝才认为,从长远来看,征收房产税是有必要的。

  但是,两位接近政府决策部门的消息人士均证实,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对房产税征收试点扩围提出明确的时间表,目前主要的问题在于技术方案的修改成熟程度,以及能够“集中批准一批”的数量。

  早在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中,已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之后,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提出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总体精神,包括住建部在内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已经开始汇总近期市场监测情况、相关材料以及对策,在国务院提出要求时,向国务院进行汇报。据了解,在住建部准备的汇报材料中,即包括房产税试点征收城市扩围。

  “姜伟新部长在部署2013年工作时,特别强调了两项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化规划方面的要求工作;二是要加紧研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前述住建部内部人士称。

  百城房价涨幅继续扩大

  虽然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扩围还没有时间表,但是房价却在持续上涨,且幅度还有所扩大。

  据中指院统计,100个城市的(新建)住宅平均价格自2012年6月起连续14个月环比上涨,虽然上涨城市个数继续减少,但百城平均涨幅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同比连续8个月上涨,涨幅扩大至7.94%。

  中指院常务副院长黄瑜说,本月住宅价格下跌城市个数明显增多,但房价较高的热点城市价格环比涨幅有所扩大,带动全国平均涨幅扩大。同时北京、广州等地部分新开盘项目价格上调幅度有所扩大,成交量渐趋平稳,不同城市分化加剧。

  报告显示,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住宅均价为1760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34%,同比上涨11.06%。涨幅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十大城市同比房价已经连续9个月上涨且首次突破10%,涨幅扩大1.13个百分点。7月,十大城市全部同比上涨,广州、北京、深圳、南京涨幅均超过10%。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从目前全国楼市看,一二线城市因为集聚了过多资源,房价易涨难跌。2012年以来,过多供应的信贷是出现市场反弹的主要原因,目前这些因素依然存在。

  黄瑜表示,预计房地产调控政策趋于平稳,整体流动性和信贷投放保持在合理水平。展望下半年乃至更长时间,宏观环境趋稳有利于住房需求进一步释放,整体量价仍处于上行通道。

  她认为,不同城市分化可能加剧,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依然突出,供应充足的三、四线城市价格较为平稳。

  中央不提地产调控

  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上半年异常火爆,正当业界观望政策变化的时候,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却并未提及房地产调控,而是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给下半年的政策定下了“平稳”的基调。

  政策“平稳”也引发地产股在7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躁动,整体而言,房地产板块涨幅明显,开盘涨幅即达4%,最终收于1.51%。个股方面,上市房企可谓全线上涨,百余家飘红。

  “这说明,现行房地产政策受到资本市场认同和支持,与此前每逢政策推出,股市大跌的表现大相径庭。”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政策层面正在对“调控”进行战略性淡化。

  李战军表示,政府重点向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刚需首套的金融支持等方面倾斜,不讲房价,不谈调控,不提限购。有关调整的第一步,就是多次指示将开闸放松房企的融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区分了几种表达对于市场的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一说法属于中性,但对于市场略偏好。如果说‘继续抓好房地产调控’,则纯属为中性。若说‘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则中性偏利空。”

  这也就意味着,下半年的政策面将基本保持平稳。而在政策影响淡化之后,市场供求将会对房价变化起到决定作用。

  考虑到目前正处在保增长的阶段,房地产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易居中国董事局总裁周忻认为,政府的新表态是一个重要信号,作为辅助,稳定的货币政策给房地产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从实际情况看,上半年“地王”频出,土地出让金、房价已经在连番上涨。究竟涨到何种地步才会触及政策底线?众多开发商正在以身试险。

文章关键字:房产税,房产税扩围,征收房产税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8037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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