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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6种情形

2011/11/30 14:23:06 五星写字楼网 浏览: 【字体:
文章导读:    记者昨了解到,明年起施行的《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城市桥梁和立交桥、电杆灯杆、行道树绿化带等9类地方,都不能再设置户外广告牌。记者昨天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我市2006年颁布的“扬州市市

    记者昨了解到,明年起施行的《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城市桥梁和立交桥、电杆灯杆、行道树绿化带等9类地方,都不能再设置户外广告牌。记者昨天从城管部门了解到,我市2006年颁布的“扬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管理办法”早有这样的要求。

  据了解,扬州市6种情形禁止设置广告:利用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利用行道树和古树名木的;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和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古建筑、仿古建筑物以及人字形建筑物顶部;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危房和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禁止设置广告标志的区域和范围。

  此外,“管理办法”规定:市区道路,除交通标志、路名牌等用于公用管理或属于公益服务性质的标志外,不得设置其他指示标志牌。这就意味着,道路两侧的电杆灯杆上也是禁止设置广告的。

文章关键字:户外广告,广告设置
来源:扬州晚报 作者:佚名 编辑:8044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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